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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固定岗位管理办法与规定

发布时间:2015-12-09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学习困难,给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明确校院两极固定岗位的工作性质及范围,加强校院两级固定岗位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勤工助学工作,制定如下规定及管理办法:

1.什么是固定岗位

固定岗位是为了更好地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院各机构设立的适宜大学生进行的工作岗位,这些工作岗位是固定的,学生在每周无课时间到指定岗位工作,可以获得100-200元不等的工作酬金。

2.固定岗位的设置

固定岗位的设置有两种:一种是校设固定岗位,是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在全校机关部处范围内直接安排的固定工作岗位;另一种是院设固定岗位,是指由学院助学部门在本院内部设立的固定工作岗位。这两种岗位的劳务报酬都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发放。

3.固定岗位的申请

需要参加固定岗位工作的学生可以依据自身的条件向院里或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到勤工助学办公室领取固定岗位协议书,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教师、学生本人、勤工助学办公室三方签字后,就得到了一份固定岗位工作。

4.管理办法

第一条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选聘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并保持相对稳定,必须为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聘期为一个学期(4个自然月),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换。

第三条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登记表》,经聘用单位批准,同意盖章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 受聘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由聘用单位负责统一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为每个自然月不超过25小时,酬金为每月200元(固定),按月发放,学生处每月中旬定期汇入学生的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