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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防汛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各单位:

6月1日后北京市进入汛期,大密度集中降水增多,进一步加剧了防汛工作的紧迫性。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做好汛期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各项防汛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一、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防汛工作负责人及具体联系人,汛期按照要求安排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学校地下空间及低洼区域主管部门要密切注意汛情,达到临战状态,汛期避免发生灾害性事故。

2、各单位要制订应急抢险预案,做到防汛物资准备到位、抢险队伍配备整齐。

3、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场馆管理中心要将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到位,做到热备用状态;后勤保障处要及时清理雨水篦子及排水管线、清理南区污水提升井,确保设施畅通;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各学院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做到险情发生,及时出动。

二、学校重点防汛部位防汛准备工作检查

1.检查时间:6月17日(星期五)10:30-12:00

2.带队校领导:刘建萍副校长

参加检查人员:校两办、国资处、保卫处、场馆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

3.检查内容安排:

4.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处,具体联系、调防汛相关工作。

5、实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校外学区要同时做好防汛工作和防汛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防汛自查自检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