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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轮休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

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校学生于7月16日(星期六)至9月4日(星期日)放暑假,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20日(星期三)至8月28日(星期日)。为保障学校暑期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师生,现就暑期轮休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2016年暑假及下半年节日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安排好假期轮休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并加强自查,学校将安排专人检查各单位轮休值守情况。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纪律要求,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

三、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计划在放假期间离京的,须按照学校规定程序通过网上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京。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天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确保通信畅通。遇学校重大或重要活动安排,应及时返校。

四、各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并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放假前,各单位要落实本单位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和出行安全教育,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放假期间,带班领导要监管到位,值守人员要尽职尽责落实安全稳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对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加强检查,对各种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试验和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点管理措施到位,做实验要有教师带班并做好记录、备案。各学院做好暑期留校学生(含留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上述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党办校办值班电话:67391765,67391775;保卫处值班电话:67392110,67391770。

党办校办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