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试行)
(工大党发〔2014〕9号)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加强师德建设,引导教师时刻铭记教书育人使命、甘当人梯、甘当铺路石、以人格魅力引领学生心灵成长、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之门,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高等学校教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途径。2011年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教师应严格遵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本规范通过明确学校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领域应恪守的基本原则,进行积极的规范引领,以倡导职业自律;旨在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指导教师在追求职业卓越过程中明确职业价值理念、职业原则、行为规则,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增进其教书育人的精神追求。
本规范适用于学校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所有教职员工。
第一章工大精神与价值理念
自1960年建校以来,学校教师遵循“不息为体,日新为道”的工大校训,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教师应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引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校教师应以“乐教、爱生、正己、荣校”的行为理念,真心关爱、严格要求、公正对待学生,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一、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1.应心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成长为优秀教师的职业理想,努力把北京工业大学建设成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2.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首都情怀、善于沟通、勇于创新的栋梁之才。
3.应不断掌握高等教育规律,丰富更新专业知识,提升表达能力、沟通技巧、领导力,养成良好倾听习惯,增强师生互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努力促成师生共同成长。
二、教师应热爱学生,把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当成首要责任
4.应秉持严而不苛刻、慈而不溺爱的育人理念,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5.应保持与学生进行密切的课内外交流,尽可能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增强教育教学针对性;对每个学生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很高的期望;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6.应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和学生进行交往,享受在与学生交往时收获的回应与爱,也感恩所遇到的回避与冷淡。
三、教师应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到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7. 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8.应热爱祖国,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
9. 应坚持学术研究有自由、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不散布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信息。
10.应言行雅正,衣着得体大方,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言行。
四、教师应热爱学校,关心学校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11.应采取积极、正面的语言来描述学校、同事以及工作 。
12.应关心学校事业发展,把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相结合;客观看待学校发展中的各类问题,采取适当方式积极建言献策。
13.应积极维护学校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二章教学态度与责任
教学是大学教师的首要工作。师者即传道、授业、解惑,应努力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不断充实自我,潜心备课,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训练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 教师应秉持热忱投入教学工作
14.应确保完成教学任务,充分准备授课内容。
15.应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尽量避免调课。
16.应密切关注、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效果。
二、 教师应秉持专业精神从事教学工作
17.应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正式授课前应将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及成绩评定方式明确告知学生。
18.应结合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教学与实践环节,并保证一定时间的课外辅导与答疑。
19.应对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科学合理的评定,拒绝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三、 教师应不断地充实自我,注重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20.应关注学术前沿,拓展学术新知,并适当引入课堂教学。
21.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学习、研究、交流和借鉴,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2.应重视教学评价意见,积极进行教学反思,适时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
23.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第三章研究态度与学术道德
大学赋予教师充分的学术自由,以追求卓越的学术成就。学术道德是教师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涉及学术研究、学术评审、学术批评和学术管理的全过程。大学教师应本着高度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良知从事科学研究,以探求新知和提升学术水平为己任,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一、教师应秉持科学精神从事研究工作
24.应勇于探索,追求真理。
25.应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不因外在压力与诱惑而人为地改变研究依据和结论,力戒浮躁。
二、教师应秉持创新精神进行科学研究
26.应充分解放思想,实现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之间的有效汇聚。
27.应在承认学科差异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
三、教师应秉持严谨的态度处理研究资料与结果
28.应周密思考并分析所有研究结果,包括与事前预期不符的新发现。
29.应妥善记录并保存相关研究资料,提供检验或备查。
30.研究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研究资料的管理,并规划研究成果的发表与转化事宜。
31.不得捏造、篡改研究资料。
四、教师应秉持诚信的态度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
32.不得抄袭、剽窃、借用他人研究成果。不得不当引用他人资料;引用他人的著作或资料,必须注明来源。
33.必须为所发表的成果负责,必须适当回应对所发表成果的正式查询。
34.作为导师应处理好所指导学生的研究成果的署名问题。
35.研究成果不应在学术性期刊重复发表。
五、 教师应秉持公正态度参与或接受学术评审
36.担任学术评审应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并遵守保密及回避的规定。
37.评审人不得因主观立场或其他非学术因素而影响评审结果。
38.评审人不得凭借评审身份影响当事人的学术主张或自主意识。
39.学术成果接受评审时,当事人应尊重审查单位的评审程序。
第四章管理与服务的态度和责任
管理与服务是学校运行和发展不可缺少的职能。管理与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围绕保障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的目标,高效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最大程度满足师生的需求。
一、管理与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快速、高质地完成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40.应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办事不能拖沓。
41.应从服务师生的角度设计和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工作统筹,减少给师生带来不便。
42.应注意精简工作形式,注重提高工作实效。
二、管理与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应以真诚的态度面对师生诉求
43.应保持热情、耐心、周到的工作态度。
44.应善于换位思考,将师生诉求作为工作的重要出发点。
45.服务师生时不推诿。若无法及时完成服务工作时,应全面地向师生说明相关处理建议。
第五章校园生活与人际互动
大学的功能不仅是知识的追求与传授,还应重视人格与生活态度的养成。教师除了教学与研究工作之外,还应通过校园生活的互动,建立互敬与互助的人际关系,并致力于维持一个和谐纯净的校园氛围。
一、教师应致力于维持同事间与师生间的和谐关系
46.与同事相处应秉持相互尊重的为人准则。
47.与学生相处应妥善处理好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
48.应关心并尽己所能地协助解决学生和同事的困难。
49.应合理表达自身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50.应避免对同事做出不当的人身评价或破坏同事之间人际关系。避免对同事或学生造成骚扰或采取不公正对待。
二、教师应致力于团队合作,共享教育与学术荣誉
51.应尊重同事的教育理念与学术思想。对同事的教育与学术成果应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接纳成功,包容失败。
52.应发扬合作精神,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工作。
53.要善于融入团队,加强与团队成员的沟通与交流。
54.应公正评价每一位团队成员的付出和贡献。
三、教师应致力于维护校园的纯洁
55.应尽己所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56.应避免利用学生、家长、同事的资源图谋私利。
57.应避免接受因工作关系而发生的异常馈赠。
第六章服务社会与国际交往
除教育与研究的基本职责之外,教师还应致力于促进大学以知识服务社会,并承担导引社会风尚的责任。教师在服务社会和国际交往中应恪守相关行为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与学校形象。
一、教师应担当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服务
58.应发挥专业优势,致力于用知识服务社会。
59.参与外界活动时,应致力于推动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交流。
60.在教学与研究之余,应深入了解国情、社情和民情,积极关注并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事务,致力于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积极参与科学普及工作。
二、教师在参与服务社会与国际交往中应把握分寸
61.教师对外界发表个人言论时要避免滥用或损害学校声誉。
62.应避免利用学校形象或资源图谋私利,或对学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3.在国际交往中,应遵守国际惯例,自觉维护国家、学校和个人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