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信息公开清单  >  基本信息  >  学校章程及制度  >  正文

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08

工大党发〔201237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1216号)精神,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结合我校“十二五”党的建设专项规划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2017年,学校在前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防控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

1.切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针对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合理调控和配置权力,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行信息化防控,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性。

2.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总结学校总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分析汇总工作中的困难与不足,总结工作中的规律性因素,凝练成工作经验和标准。

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深化有业务处置权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国有资产、招生、科研经费、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人事和后勤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继续做好学术科研重点岗位及评审专家的“学术和廉洁双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机结合。

2.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

3.坚持制度建设和信息化防控相结合。

4.坚持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

1.确认涉权事项,编制权力目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梳理校级、处级岗位的权力事项,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主管部门和协办部门,厘清校、院(部、处)之间的权力界限和关系,在学习相关试点高校经验之后,编制《北京工业大学校级决策权目录》和《北京工业大学院(部、处)级决策权目录》。

2.梳理工作流程,完善不相容权限分离机制。按照学校、部门职能定位,以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为原则,以国资处、后勤集团为试点,结合确权清权清单,进一步梳理各岗位的职责,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努力形成部门内部领导成员之间分权制约、合理分工的机制。

3.合理分权限权,科学配置权力结构。结合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确定重点防控环节,按照“找得全面、查得精准”的要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再次确定廉政风险点的准确性。重点完成学校权力结构配置,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使公共权力与私人利益相分离,从而达到有效预防腐败的目的。

(二)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

1.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北京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工大党发〔20089号)、《北京工业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工大党发〔201138号)、《北京工业大学校务公开监督办法》(工大发〔200919号)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争取实现信息公开后民主监督的彻底性。

2.实行重点推进。重点抓好《北京工业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工大党发〔201136号)贯彻落实,继续对重大工程、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和防控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校院两级决策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反映权力运行过程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流程的落实。

3.形成廉政文化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干部考察等方式,逐步营造清风气正的廉政校园文化。综合运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手段,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预警纠偏机制建设。

(三)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

1.加大技术整合,提高信息共享度。根据我校信息资源分类管理现状,发挥我校信息化发展的优势,利用校园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适时进行涉权事项网上办理;注重对各个部门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加大整合力度,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效果。

2.研发推进网络监管模块。以国资处为试点,实现物资采购领域的科技防控,在已有信息管理系统中搭载监督模块,通过设定用户权限、程序控制办理流程等手段,实现实时监控,逐步提升信息化防控能力。

3.逐步拓展科技防控范围。积极探索科研经费、基建项目、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学术规范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防控,利用校园信息化建设,开发重点领域的网络监管平台,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机制建设。

四、工作步骤

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整体部署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学校将在“十二五”时期,结合近三年的廉政风险防控进展情况,采取分类推进措施,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

第一阶段:试点运行阶段(20129-20138月)。围绕“三个体系”建设,以国资处、后勤集团为重点联系单位,在项目采购跟踪管理信息系统搭载廉政风险监督模块,成熟一步,推进一步。各重点联系单位着力加大建立完善制度、宣传学习制度、落实执行制度,及时进行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其他各部门也可申请作为试点单位,也可根据部门情况自行试点,选择“三个体系”中的其中一个进行试点,在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39-20151月)。按照“先机关、后学院”的顺序,逐步推广试点部门经验,全面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向所有领域铺开。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20152-20161月)。根据职能部处和学院权力运行架构的差异,分别总结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巩固“三个体系”建设成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2-20171月)。学校和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基本成型,发挥学校理论研究优势,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召开各类座谈研讨会,开展工作成果验收,总结工作特色,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模式。

五、工作保障

1. 分解落实责任。贯彻落实《北京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工大党发〔201135号),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强力推进、纪委组织监督、部门创新驱动、全员积极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每年制定的《北京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文件为依据,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要求各部门求真务实、创新实践,科学运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推进工作,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组织协调。校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开展工作调研,组织专题培训,促进工作落实。各二级党委要加强对“三个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工作,把“三个体系”建设作为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注重检查考核。要加强工作推进情况的日常检查,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部门推进“三个体系”建设情况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个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