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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8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学校每学年将对在学期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此办法。

一、参评对象

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一)成果范围

1.学术论文: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署名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完成、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的学术论文。

2.专利: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经中国专利局或其他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凡由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我校为第一著作权人)、经中国版权局正式登记并授予证书的计算机软件。

4.科技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取得的各种类型的科技奖。

5.专著: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的专著、译著(著或编著)。仅仅参编部分章节不在本办法评选的范围之内。

6.技术标准: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起草人(前4位有效)、我校为主要作者单位发布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类型、起草人及单位排名信息,以封皮和版权页为准。

7.校外科技竞赛奖及设计奖:凡由我校研究生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我校为获奖单位的校外正式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活动获奖。

上述1-3某项成果,若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则评奖时等同于研究生为该项成果第一作者(或发明人、设计人)。

(二)时间范围

研究生在学期间正式取得且未申报过科技创新奖的成果在毕业后两年内均可参评。在学期间指编辑部收到论文稿件、专利事务所受理专利申请时该研究生尚未毕业。

三、奖励办法

(一)奖项类别

科技创新奖项类别设置为科技创新奖特等奖、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科技创新奖二等奖、科技创新奖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奖特等奖

JCR发布的SCI一区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国际专利(公开);国际标准。

2.科技创新奖一等奖

SCI(一区除外)、SS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专著;国家标准;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在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包括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以上。

3.科技创新奖二等奖

EI(非会议论文)、CSSCIA&HCI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省部级标准;在国际比赛或国家级(包括国家一级学会)举办的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或第4-5名)、及在省部级政府举办的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或前3名)以上。

4.科技创新奖优秀奖

EI(会议论文)、ISTP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在《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核心期刊增刊及会议论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他校外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获奖。

5.备注

1)所有成果不重复授奖,只按最高级别进行奖励。

2)校外科技竞赛活动分级清单参照《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认定名单》。

(三)成果追加及补报

已评为科技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或优秀奖的成果,又达到高等级奖项的评选标准,最迟在该成果取得后一年内申请追加奖励,奖金按照当年对应奖励等级标准补齐,并换发获奖证书。成果逾期原则上不予补报。

四、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以校内网通知为准。

申报人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gl.bjut.edu.cn/),在学生事务模块中的科技创新奖申报中进行网上申报。已毕业学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gl.bjut.edu.cn/)中进入已毕业学生科技创新奖申报空间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科技创新奖申请信息填写无误后下载,一经下载后学生本人将无法进行信息修改。

(二)导师审核

所有申报的成果需要经导师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并在科技创新奖审核表上签字确认。

(三)学院初评及图书馆复核

申请人将导师签字的科技创新奖审核表、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的成果汇总表及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论文扉页及期刊封面、目录、专利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封面、技术标准的封皮和版权页、获奖证书(科技竞赛和设计比赛获奖必须同时上交奖状、奖杯及参赛队明细、竞赛组织规则等文字材料复印件)、检索收录证明(网上检索打印件即可)的复印件(注明姓名、学号、导师等个人信息))1份交至学院。

学院负责审查、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填写科技创新奖申请汇总表,经学院主管副书记签字及学院盖章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科技创新奖申请汇总表及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学院评审结果导入科技创新奖系统。

学校同时委托图书馆对SCISSCIEI(会议)、EI(非会议)、CSSCIA&HCI论文及专利类成果进行检索审查、对核心期刊的论文进行认定检索。

(四)学校评定

学校将进行科技创新奖的复审评定,复审无误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审核认定获奖名单,并通过校内网在全校范围内公告获奖结果。

五、附则

1.研究生在申报科技创新奖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诚信。一旦公示期间或获奖后发现学术失范行为,将撤销所获奖项,依据《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纪律处分,并依据《北京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予以暂缓授予学位、不授学位或撤消学位的处理。

2.此办法自2016年起实施,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试行)废止。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