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教委《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2017年办学自评报告须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4日至10日,公示期为7天。
附件:
2017年度北工大都柏林学院办学自评报告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