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首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平安北京”建设实施意见》、《首都教育系统“平安北京”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关于实行高校领导安全稳定工作包片指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关于“平安北京”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学校和谐稳定平安工作,提高学校保障校园安全和高效妥善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平安校园”和“和谐工大”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新型工作体制和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最大范围的调动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维护稳定和谐校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的排查化解各类问题隐患与矛盾纠纷,最大程度的强化安全稳定基础建设与整体防控工作。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的主动研判和动态预警工作,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化解消除、全力防范和控制各类不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工作体系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好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要健全校园多维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整体防控水平。
1.强化分级防控工作体系。完善“常规、加强、超常”三个级别的防控等级及校院两级响应模式。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标准,适时启动相应防控等级,做到动态预警、分级防范。
2.加强网格化防控体系。明确安全稳定岗位职责和区域巡控责任,校园安保力量按照动静结合、点线面全覆盖的要求落实24小时巡控工作措施,对巡控区域的重点地段、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防控对象等加强巡查,按照责任体系划定校园治安防范组织网络,建立校院两级防控体系。由保卫部门负责加强校园管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校园综合防控方案,指导二级单位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要按照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完善维护稳定动态预警体系。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稳定形势的分析研究和动态预警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防范处置能力。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则制定工作,深入开展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处置机制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将突发事件对校园稳定、对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7个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组成。
(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在市教委、市教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方针,深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制度、体制和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及措施的层层落实。
2.对涉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和判断,及时做出决策。做好校院两级突发事件处置部署。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实施现场保护、抢救、疏散等工作,同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做好稳定校园秩序及各项善后工作。
(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
1.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信息组。由校两办负责,校两办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校两办综合事务室。职责分工:
(1)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内保证院、部、处与校领导小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各工作组行动,对外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及情况。
(2)做好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并上报校领导小组。
2.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保卫处处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值班室。职责分工:
(1)根据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组织力量应对突发事件,及时与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联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现场或实施救险,并做好善后工作。
(2)定期组织一定的保卫技能培训,如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初级火灾扑救、各类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防爆炸训练等,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工作能力。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保障处负责,后勤党委书记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后勤值班室。职责分工:
(1)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物资供应及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
(2)做好后勤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食堂、锅炉房等要害部位及浴室、教室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发现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以防发生重大事故。
4.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院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院长室。职责分工:
(1)负责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及时开展现场救护及应急工作。
(2)及时组织医疗救护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同时根据伤员情况联络120或999急救,做好转送工作。
(3)如有疫情,应严格落实疾控要求,及时做好防疫及隔离、治疗、转送等工作。
5.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处和党委研究生部、团委负责,学生处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任组长。办公室分别设在学生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职责分工:
(1)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各工作组做好事发现场学生劝导疏散和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2)及时发现各类不稳定因素并上报校领导小组,做好学生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建立学生公寓应急安全防范机制,对学生宿舍违规用电等现象进行监控,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学生应急及善后组织工作。
6.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职责分工:
(1)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情况的材料留存和影音记载,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真实报导。
(2)做好校园舆论引导和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联络对外新闻媒体。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监控。
(3)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负责通过宣传媒体做好日常宣传教育,严格对校内媒体和校内宣传报导的监管。
7.教学工作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部负责,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主任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研究生部。职责分工:
(1)负责组织做好本科、研究生教学协调安排及相关师生的应急组织工作。
(2)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平安工大”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研究形势、务实开展工作、亲自督导检查,及时预测和掌握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苗头,对各类突发性事件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避免麻痹大意和工作渎职。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承担起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结合学校总体要求,做好可预测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实战演习工作,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组等应当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有效控制局面,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快速平息事态。事发单位应迅速组成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根据工作要求,将事件处置和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3.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情况沟通汇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10分钟内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电话报告事件发生动态,并根据事件进展随时实行动态报告,并形成书面文字报告,不允许发生瞒报、误报、迟报、漏报现象。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事端发生动态,90分钟内做成书面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每日情况报告。
4.做好突发事件后期处置
(1)事件基本平息或得到初步控制后,由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责成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及时查明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和发生过程,并形成具体书面分析材料上报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事态发展趋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为学校避免或减少损失。
(2)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有关事件的起因、过程、处理方案等相关信息上报上级部门。
(3)宣传工作组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授权下,及时、准确、有效的将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过程采取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4)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或舍己为人的优秀工作人员,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和宣传。对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和事件处置过程中,因工作延误、玩忽职守、渎职、未能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件直接策划者,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由校两办负责解释。本预案自2009年5月26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所颁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