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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常年法律顾问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3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之一。校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学校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继续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遴选范围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法律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律师事务所。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日常法律事务

1.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起草、审查、修改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

3.为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4.协助学校管理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5.根据学校的需要,参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学校需要,担任代理人,参与调解、仲裁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

7.根据学校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学校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学校的需要,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及时为学校提供国家和北京市新颁布的同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信息;

11.为学校管理运行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

12.对学校的制度建设、行政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从防止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角度提出法律建议书;提交学校年度法律服务报告。

13.学校要求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及期限

1.被遴选人应当为学校提供团队式法律服务,并保证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是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组成;

2.应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法律服务;

3.服务期限一年。

三、材料提交

参加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交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在北京地区开展业务的有效资质证明;

(二)本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业务专长、从业人员概况、北京市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开展业务情况;

(三)以往参与高校或其他相关咨询、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有代表性的案例;

(四)拟为学校提供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仲裁及其他收费标准明细等;

(五)拟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团队中高级专业人员和核心执行人员的名单、学历、经验、背景等资料。

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被遴选人应于2014年6月11日17点前将遴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交报名确认书(联系电话:67392325)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参加遴选单位公章)递交到以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315室(注明法律顾问机构遴选文件),邮编:10012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遴选文件无效:遴选文件未密封者;未加盖单位印章者;递交两份以上不同遴选文件者;逾期送达者。

四、遴选程序

1.学校收到投标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后,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核合格的机构可参加遴选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2.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实力、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学校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3.遴选结果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示一周。

4.公示后无异议的,学校与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

北京工业大学

2014年6月3日